火車上嚴禁攜帶的物品大致有這幾類:
- 槍支、子彈類。所有的槍械,包括軍用槍支,例如手槍、步槍、機槍等以及配用子彈;民用槍支,例如氣槍、獵槍、麻醉槍等和配用子彈;其他槍支以及仿制品,都是被完全禁止的;
- 管制刀具。匕首、彈簧刀、單刃/雙刃刀、警棍、電擊槍、弓箭等,有著鋒利刀口或明顯傷人性質的刀具,都被完全禁止。以上兩類,都是會嚴重威脅乘客生命安全、存在嚴重人為安全事故威脅的物品;
- 易燃易爆品。壓縮/液化氣體,像氫氣、甲烷、天然氣、液化石油氣、水煤氣、氧氣等;易燃液體,像汽油、煤油、油漆、松香油、乙醇(酒精)等;易燃固體,閃光粉、固體酒精、紅磷等;以及一系列的自燃物、遇濕易燃物品等,都不被允許帶到火車上,會嚴重危害火車本身和乘客的安全;
- 爆炸物品。彈藥類,例如炸彈、照明彈、燃燒彈、信號彈、毒氣彈等;爆破器材,例如炸藥、雷管、導火索等;還有一系列煙火制品,都存在爆炸傷人的可能,都是絕對禁止的;
- 其他物品。除了以上,還有毒害品,例如砒霜、劇毒農藥等;放射性物品、傳染病病原體、干擾列車信號的強磁化物以及各種帶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,都不能帶上列車。所以,像飼養的牛、羊、豬等動物和有惡臭氣味的東西,都是過不了安檢的。